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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供应商资质要求等信息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9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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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康医院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供应商资质要求等信息征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满足医院职工及住院患者的生活需求(每日用餐人数:职工约230人;患者约1100人),我院拟公开采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供应商,现对供应商的经营资质、食材是否具备相应证明资质、硬件设施、人员配置、信用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市场情况征集,欢迎各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置食材清单及要求:

序号

食材分类

标准及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一类:粮油类

1

 

 

大米

大米等级须为一级或更高等级米,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要求(GB1354-2009),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2

 

 

食用油

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要求(GB1536-2004 菜籽油)的一级以上非转基因菜籽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符合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2716-2005,包装采用一次性 PET 中包装。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3

 

 

 

面粉

面粉应符合GB/T1355-1986 标准,有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加工精度、粉色、麸星、灰分、粗细度、面筋量、面筋指数符合国家标准,标识清晰可见,包装完好, 封口应牢固、不得破损泄漏,质量等级为特级一等。具有该品种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第二类:肉、家禽、禽蛋类

1

鲜猪肉

配送猪肉须为屠宰场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并经过严格生产工艺处理后,达到冷鲜肉标准(低于0℃环境下,将肉中心温度降低到0℃--4℃,而不产生冰结晶的肉),必须完成猪肉分割和包装,应符合生产地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检疫合格证、卫生许可证、肉质检验的相关证明。

肉质要求:1、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2、状态: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3、气味: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符合GB9959.1-2

001 相关要求

2

生鲜 牛、羊肉

牛、羊肉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符合GB/17238-2

008 相关要求

3

 

生鲜禽肉

兔、鸡、鸭等品质好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符合

GB2710-199

6 相关要求

4

其它肉制品

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产品,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水产品符合GB2733-2015

相关要求,新标准执行按

新标准执行

5

禽蛋类

  配送供应禽蛋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无异味、无异物,色泽光滑,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符合

GB21710-20

16 相关标准

第三类:蔬菜水果类

1

 

 

 

 

 

 

生鲜蔬果、水果

1、配送供应蔬果,须为时令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基本一样、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形条规格符合要求、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制做。

2、水果类:当季各种水果,无虫、无杂质,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色泽本样、不得过熟或欠熟。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的标准。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配送所供应食材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1

2 规定

第四类:干杂、调料、副食品类

1

 

 

干杂、调料、副食品类

1、调枓: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2、干杂及副食品:须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3、配送供应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作。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配送所供应食材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12 规定。

备注:本项目所涉及产品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二、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响应项目);

2、廉洁承诺函;

3、服务方案(自拟)。

()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请公司根据所提供的产品的特点,参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密封。

三、信息征集时间及征集方式

即日起至201982日之前,供应商须将报名信息(响应项目+供应商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以文件名的形式发送至医院采购科邮箱snsmkyycgb@163.com,纸质响应文件于201982日前交医院采购办。

地点:遂宁市民康医院采购办(物流港西宁大道199)

联系人:吴老师 曾老师联系电话:0825-2315294

                                     遂宁市民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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