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2014年遂宁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情况汇总
遂宁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
工作情况汇总
2015年4月1日
2014年,医院在市委综治办、市卫计委、市民政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精神病管理服务规范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登记为切入点,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辖船山、安居两区和蓬溪、射洪、大英三县,总人口386万,其中常住人口326.77万元,全市现有精神卫生治疗机构4家,其中市级1家,县(区)级3家。全市精神卫生机构共有开放床位1050张,日均在院病员1010人。(其中:市精神卫生中心,核定床位490张,开放床位750张;射洪县精神病医院(射洪县大榆镇中心卫生院),核定编制床位60张,实际开放床位100 张;安居区精神病医院开放床位约100张;大英县精神病院开放床位100张)。全市现有精神卫生专业从业人员达400余人,其中技术人员 316名,其中高级职称15名,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员8名。
自2009年国家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后,尤其是2014年我市启动特殊人群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全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截止2015年3月31日,全市共检出重性精神病患者13554人,检出率达4.15‰,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制度不断健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病防治工作,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犯罪,构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2014年,市委办、市府办出台了《遂宁市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遂委办〔2014 〕73号),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德福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通报和部署相关工作。卫生部门成立了以田家斌副局长为组长的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工作领导。卫生、公安、民政、残联建立了《遂宁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制定了《遂宁市2014年重性精神疾病督导管理及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遂卫办发〔2014〕67号),确定了督导频率和考核时间及范围。
(二)政府支持,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政府不断加大对政策及财政支持,我市精神疾病防治管理机构逐年增加,专业人员不断增长。市民康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占地96亩,总建筑面积7.6万平方,选址位于广德办事处七里桥社区,项目分期建设,目前迁建一期已完成主体施工,附属工程(迁建二期)及荣军养老建设项目由市代建中心纳入代建,预计2015年底完成整体搬迁,硬件设施将得到极大提升。届时医院整体开放床位将达1000张,精神卫生专业从业人员将达400余人,较目前增长一倍以上。继安居区、大英县精神病专科医院投入使用后,今年,蓬溪县也将建成精神病专科医院并投入使用,届时,全市三县两区均建成有精神病防治机构,为全市重性精神病治疗和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广泛宣传,扩大精卫工作社会知晓面
为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社会认知程度,市卫计委组织采取了多种形式向社会人群宣传精神疾病有关知识。一是联合市民康医院,通过长期巡回医疗义诊,向群众讲解精神卫生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定期组织精神卫生专家到社区、工厂、学校、社会团体等地方进行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宣传精神卫生方面的知识。其中2014年组织下乡、下社区进行义诊活动5次,开展专家讲座2期,发放宣教资料15000余份。二是在“精神卫生日”期间,组织直属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为群众开展主题为“心理健康、社会和谐”的宣传和义诊活动。三是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的宣教。
(四)强化培训,提升基层精防专业人员水平
为解决基层医务人员精神卫生工作业务水平不高、精防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14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指导中心先后召开重精方面的培训会4次,对县(区)精防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还联合市精神卫生中心,分别在2014年4月、10月,分两批次对全市各乡镇、社区及以上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人员就《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精神卫生法》做了进一步的解读,参培人员共计达400余人次。2014年10月和12月,市卫计委还组织县(区)精防工作骨干人员近20人,赴资阳、湖北咸宁考察学习,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五)集中救治,落实医疗救治经费
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出现严重肇事肇祸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我们采取了分片区集中救治。为保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有效救治,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个疗程补助救治费用12000元(每人每月4000元,救治3个月左右),市民康医院救治的易肇事肇祸严重障碍患者,市、县(区)按4:6的比例承担,即市里承担4800元(从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专项经费中列支),相关县(区)、园区承担7200元。河东新区、经济开发区辖内的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费用,由市级财政补助20%(即2400元),园区承担80%(即9600元)。
(六)加强督导,确保工作进展有力、有序
根据市卫计委《遂宁市2014年重精督导及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组织市基本公共卫生中心、市民康医院对县(区)重精工作进行了4次督导、3次考核,每次考核的分值进入年终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总分。在督导过程中,不仅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措施,还能起到示范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一)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紧缺,不能保证防治工作需要。市民康医院在编人员75人,精神科临床执业医师仅25人,要承担近800人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以及承担全市的精神疾病预防管理、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工作力不从心,尤其是射洪县精神卫生中心和安居区精神病院精神科执业医师仅为1人。
(二)重性精神疾病防治投入仍感不足,全面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控精神疾病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市、县(区)各级政府均还未预算、投入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宣传、管理专项经费。由于宣传发动、培训指导力度不足,社会参与度还有待提高。
(三)部分人群对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不重视,不能正视或回避精个人或家人存在的精神卫生问题,对待患者及家人有错误观念,存在歧视以及关锁、不治疗等不当干预措施,损害了精神疾病患者及家人的合法权益。
(四)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体系不健全。患者急性症状控制后,后期社会功能锻炼和恢复无相关的专业康复机构跟进,影响了精神病患者的社会功能康复,不能及时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市委、市政府实施特殊人群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各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机制,形成全社会动员、部门协作、人人参与的精神卫生防控良好氛围。广泛开展精神疾病防控的社会动员与宣传教育,争取政府支持,解决精神疾病监测、预防、治疗的瓶颈问题。同时,加大部门合作,健全康复模式,进一步探索和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院内康复和社区康复工作。
开展对重性精神障碍治疗和管理工作是一件利民惠民的大事,我们将努力克服困难,进一步加大投入、创造条件、优化环境、规范操作,不仅将其作为一项医疗业务来做,更要当成一件政治任务想方设法高标准完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让患者受益、家属满意、社会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