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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遂宁市民康医院2023年度下半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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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分类

老年医学科护20名。

二、招聘岗位、职数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方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其他条件见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

(二)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人自荐书、报名申请表、诚信承诺书;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3.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核方式

(一)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与护理技能操作考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成绩统计。

结构化面试与护理技能操作考试分数各占50%,成绩取平均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提前三天在医院官网另行公告(网址:http://snmhc.org/)。

)成绩公布:

1.现场公布个人成绩。

2.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院官方网站上公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综合成绩。

3.本次招聘实行择优录取、确保实用的原则,综合成绩设合格分数6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医院组织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并结合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六、录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遂宁市民康医院人事科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实行编制外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即终止劳动关系。

七、本公告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市民康医院人事科 0825-2325057。



附表:

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科室

 

招聘数量

专业

年龄

学历要求

资格条件

其他要求

老年医学科

护士

20

护理、护理学

28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专

取得护士资格证

取得综合医院护理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且有公立医院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取得综合医院护理规范化培训结业证,有公立医院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考生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