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系统入口
您所在的位置: 遂宁市民康医院 > 招标采购 > 采购公告 >

采购公告

遂宁市民康医院床单元及病员服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6 14:23
字号:
+-14

一、项目名称及控制价

1.项目名称:遂宁市民康医院床单元及病员服采购项目。

2.采购最高限价:28.92万元(本项目实行包干制,价格包含运输、税费等一切费用,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配置要求

1.采购清单

2.产品原料及工艺:产品符合最新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标准;产品必须符合医用洗涤标准;用线配色,不泛线、不跳针、不露线头;面料必须保证不褪色、不起毛、不起球。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也可提供2022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可提供公司内部的财务月报或季报;或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近三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备注: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及报价单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方式及其它要求:

1.医院采用院内比选的采购方式进行综合评分采购活动,所有产品均进行两轮报价。

2.参会人员需提供投标企业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资料的准备

(一)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响应项目);

2.廉洁承诺函;

3.报价单(参照采购清单格式报价);

4.本公司的证件,包括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资质;

5.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二)资料要求及其它事项提醒

1.请参与者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作采购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共壹份;资料内含第一次报价。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密封。

2.供应商需提供样品。

六、采购会议时间: 2023年10月19日下午15点。

会议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西宁大道199号(遂宁市民康医院精神医学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 :熊老师  曾老师  电话: 0825-2623203

参加人员请于采购会议前30分钟递交相应资料到精神医学门诊楼五楼采购办并签到,逾期未签到不予受理。

七、附件资料: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