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遂宁市民康医院综合门诊大楼心身医学科及老年医学科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遂宁市民康医院综合门诊大楼心身医学科及老年医学科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综合门诊大楼5楼至9楼
3.项目预算:175691.48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供应商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或者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也可提供2021年或2022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可提供公司内部的财务月报或季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5.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前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及报价单(格式自拟)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要求
1.本次采用院内比选的采购方式进行综合评分采购活动,进行两轮报价。
2.本项目的工程量内容需进行实地查看,实行工程包干制(供应商需带上委托证明材料)。
3.请参与者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资料内含第一次报价。
四、采购会议时间:2023年9月1日下午15点。
会议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西宁大道199号(遂宁市民康医院精神医学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 : 熊老师 曾老师 电话: 0825-2623203
参加人员请于采购会议前10分钟递交相应资料,逾期送达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五、现场勘察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3982555838
附件:评分细则
附件: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1 |
报价30% |
30分 |
1、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不得分。2、报价得分,以最低价除以各投标价格乘以分值,为各公司报价得分;其中最低报价的得满分。3、报价得分=(最低价÷投标报价)×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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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履约能力20% |
20分 |
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工程验收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
3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0% |
30分 |
内容至少包含:1.本项目施工的具体方法与流程;2.施工环节的注意事项及施工现场管控;3.施工组织管理体系;4.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的重难点分析及应急应对措施。 每一项满分7.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不足或不全每一项扣减3.7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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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10% |
10分 |
内容至少包含:1.环境保护管理目标;2.噪音控制管理;3.扬尘管理;4.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方案。 每一项满分2.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不足或不全每一项扣减1.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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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后续服务方案10% |
10分 |
内容至少包含:1.针对本项目承诺的质量保证范围;2.服务响应时间及质量问题排除时间;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4.针对本项目后续质保服务提供的服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服务流程、质保期。 每一项满分2.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不足或不全每一项扣减1.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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