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遂宁市民康医院2024年度精神科护士招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精神科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精神科护士15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方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二)其他条件见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
(二)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并按以下顺序提交资料:
1.报名申请表;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3.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精神科规培结业证;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诚信承诺书、本人自荐书。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方式
(一)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二)成绩统计。
结构化面试成绩取平均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三)考核时间: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提前三天公告(具体另行公告,请关注官网http://snmhc.org/)。
(四)考核地点:(具体另行公告,请关注官网http://snmhc.org/)。
(五)成绩公布:
1.现场公布个人成绩。
2.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
3.本次招聘实行择优录取、确保实用的原则,成绩设合格分数6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医院组织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并结合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六、录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遂宁市民康医院人事科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实行编制外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即终止劳动关系。
七、本公告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市民康医院人事科 0825-2325057。
附表:
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科室 |
岗 位 |
招聘数量 |
专业 |
年龄 |
身高(cm) |
学历要求 |
资格条件 |
其他要求 |
精神科 |
护士 |
15人 |
护理、护理学专业 |
30周岁及以下 |
男:165 女:155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具备护士资格证 |
需取得精神科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证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