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遂宁市民康医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编外人员自主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民康医院2023年下半年编外人员自主招聘方案》的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编外人员自主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岗位 |
姓名 |
性别 |
老年科护士 |
熊秦誉 |
女 |
王婷秀 |
女 |
|
唐怡 |
女 |
|
黎钰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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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欢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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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青玉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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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风青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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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佳杉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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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萍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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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嘉笙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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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亚星 |
女 |
|
税颖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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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霞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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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眭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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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茜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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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雪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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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琦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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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旗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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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桧 |
女 |
|
马春梅 |
女 |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
1、体检报到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8:30-9:00;
2、体检集合地点:遂宁市民康医院精神医学门诊大楼一楼1106室(地址:经开区西宁大道199号);
3、要求:
(1)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张2寸证件照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体检。
(2)因体检需空腹,请各位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十点之后勿进食或饮水。
(3)本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准备,实际缴纳费用以体检医院收取为准。
(三)体检结论公告及复检
体检结论将在体检全部结束2日内以公告形式发布在我院官方网站(www.snmhc.org)。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遂宁市民康医院人事科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复查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未按公告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
三、本公告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事科 0825-2325057
遂宁市民康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