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遂宁市民康医院 > 招标采购 > 采购公告 >

采购公告

遂宁市民康医院关于遴选办公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15:49
字号:
+-14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遂宁市民康医院遴选办公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2.预算控制价:84693.82元∕年。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技术参数配置要求

5.需求清单:见附件需求清单表

6.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要求

成交人所供产品应具有可靠的进货渠道和充足的仓储条件并适当备货,确保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足量供货,并保障采购人对应急使用的需求,不得延误或影响采购人工作

成交人须按合同约定将货物及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成交人应保证所供产品具有合法、正规的供货渠道,杜绝假劣产品所供产品价格合理产品品种以报价清单为准,如出现临时需求以市场价进行结算。

成交人出具的发票必须为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

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交货方式、地点及时间和验收标准

交货方式:根据采购人需求送货上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分批配送;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配送,货物配送验收合格后以月为单位进行对账,以双方核对签字的对账单为结算依据,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交与应付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在30天内向成交人支付货款。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也可提供2022年或者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办公场地及器材设备图片资料;提供公司工作人员配备资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近三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备注: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三、采购方式及其它要求

1.医院采用院内比选的采购方式进行综合评分采购活动,需进行两轮报价。

2.参会人员需提供投标企业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料的准备

(一)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响应项目);

2.廉洁承诺函(自拟);

3.报价单(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及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二)资料要求及其它事项提醒:请参与者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作采购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共壹份,封面为响应文件;资料内含第一次报价。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密封。

五、采购会议时间: 2024830日下午15:30

会议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西宁大道199号(遂宁市民康医院精神医学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 :熊老师 曾老师    电话: 0825-2623203;

参加人员请于2024年8月30日下午15点00分之前递交相应资料到精神医学门诊楼五楼采购办并签到,逾期未签到不予受理。

附件:需求清单、报价单及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docx

报价单.xlsx

需求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