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遂宁市民康医院等离子消毒机、除湿机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控制价
1.项目名称:遂宁市民康医院等离子消毒机、除湿机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最高限价:90942.92元 。
3.采购项目需求清单(见附件报价单及技术参数)。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或者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也可提供2021年或者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办公场地及器材设备图片资料;提供公司技术人员、工作人员配备资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近三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备注: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方式及其它要求:
1.医院采用院内比选的采购方式进行综合评分采购活动,需进行两轮报价。
2.参会人员需提供投标企业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料的准备
(一)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响应项目);
2.廉洁承诺函(自拟);
3.报价单参照采购项目需求清单,报价含税费等一切费用,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4.法定代表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及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二)资料要求及其它事项提醒:请参与者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作采购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共壹份,封面为响应文件;资料内含第一次报价。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密封。
五、采购会议时间: 2024年1月5日下午15点。
会议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西宁大道199号(遂宁市民康医院精神医学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 :熊老师 曾老师,电话: 0825-2623203;
参加人员请于2024年1月5日14点30分之前递交相应资料到精神医学门诊楼五楼采购办并签到,逾期未签到不予受理。
附件:1.报价单;2.技术参数配置要求;3.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