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遂宁市民康医院遴选奶粉配送服务供应商的采购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遴选奶粉配送服务供应商。
2.资金来源:自筹,服务周期1年,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3.服务需求:所配送奶粉中老年适用,具有产品合格证和质检报告。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要求
1.采购人发出采购需求后,供应商须在60分钟内采取实质性行动,在2天内将商品送达指定地点。
2.奶粉收货时保质期不得低于奶粉外包装有效保质期的2/3;每批次的奶粉质检报告随货同行。
四、资料的准备及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响应项目);
2.廉洁承诺函(自拟);
3.报价文件(注明品牌、类别、品名、规格、单价、总价),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送货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4.本公司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5.与报价文件一致的奶粉样板1罐(或袋,需密封、包装完整),遴选结束后奶粉样板由采购人处理;
6.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二)其他事项
1.请参与者根据本项目特点,制作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一式贰份,有代理权等方面纠纷的供货商不予考虑,不得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会议时间:2023年2月22日下午15:00。
会议地点:遂宁市民康医院(西宁大道199号)门诊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 熊老师 曾老师 电话:0825-2623203
参加人员请于2月22日下午14:30前递交相应资料,超时无效,将不再接受报名及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