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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自动交换平台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8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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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康医院

关于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自动交换平台采购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传染病监测相关文件规定及满足工作需要,我院拟对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自动交换平台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关服务能力且具备合格资质的公司报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自动交换平台采购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15万元

三、资金性质:自筹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如下:

交换平台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技术指导方案》(中疾控信息发〔2016〕128 号)、《四川省法定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数据自动交换管理规定》(川疾发〔2019〕82 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平台据集-传染病报告、重点慢性病监测及死亡登记》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内容包括染病报告个案信息、人口死亡登记个案信息及重点慢性病监测个案信息等,具备重点疾病诊断的质量控制、病例查重、自查数据导出、电子报告卡的生成及其与 CA 和时间戳集成、报卡审核与未报告重卡的备注、报卡自动交换与未成功提示与重报等功能。交换平台符合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的相关要求,能够实现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的接口(包含但不限于HIS、LIS、PACS 等)对接,接口所产生的接口费由供应商承担。

五、报名的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情况;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响应项目);

2、廉洁承诺函;

3、报价单(格式自拟);

4、价格佐证资料(近3年类似合同、验收单复印件);

5、本公司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

6、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公司根据所提供的产品的特点,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封面为响应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密封。

六、采购方式

1、采用院内磋商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如采购项目总价高于政府采购限价,此次采购会仅作为市场调查和信息征集,医院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采购。

采购会议及递交资料时间

1、采购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船山区西宁大道199号民康医院门诊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3、联系人 :熊老师   曾老师   电话: 0825-2623203

4、递交资料时间:采购会前10分钟提交。

八、项目事宜咨询电话:0825-2320652;有关入院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咨询0825-265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