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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

发布时间:2016-05-16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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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康医院

遂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遂宁市精神卫生中心

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民康医院(遂宁市第六人民医院、遂宁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的公告》的规定,经过考核和资格审查,拟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第一批次:郭席亚、李佳(身份证后4位:326X)、杨珩、李佳(身份证后4位:1088)、邹倩、肖琴、雷杨、杨艳辉、李香颖、杨丁、申伟、滕静、罗廷、吴廷、刘丹、段唯、陈莎莎、邱林垚、李明媚、赖蓉辉、江南;

第二批次:杨静、何爱宁、李涛、陈陆、张雪君、郭鹏程、王缅、邹仁杰、马懋柔、雷成凤、蒋涵怡、何晓勤、柏越、张静、董萍、段怡、张敏、唐慧玥、刘开智、黄诗静。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

1、体检时间:2016519日早上830(第一批次)

            2016520日早上830(第二批次)

2、体检地点:遂宁市民康医院门诊大楼(地址:遂州中路714号);

3、要求:

1)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体检;

2)因体检需空腹,请各位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十二点之后勿进食或饮水;

3)本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在体检时准备现金人民币350.00元。

(二)体检结论公告及复检

体检结论将在体检全部结束3日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在我院官方网站(www.snmhc.org)。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遂宁市民康医院人事政工科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复查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人员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参与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后果自负。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按公告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三、本公告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事科 0825-2325057

              马莉华 18982569008

              唐俊杰 1868250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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