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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9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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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康医院

遂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遂宁市精神卫生中心

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遂宁市民康医院(遂宁市第六人民医院  遂宁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的公告》规定,经过考核、成绩汇总,对入围人员拟进行资格审查。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如下:

(一)医生组:段怡、周红道、董萍;

(二)检验组:唐慧月、张敏;

(三)药剂组:刘开智、黄诗静;

(四)护理组:郭席亚、杨珩、邹倩、雷杨、肖琴、李佳(身份证后4位:326X)、罗廷、吴廷、刘丹、滕静、段唯、申伟、李佳(身份证后4位:1088)、杨艳辉、李香颖、杨丁、陈莎莎、蒋涵怡、邱林垚、李明媚、赖蓉辉、江南、杨静、何爱宁、李涛、陈陆、张雪君、郭鹏程、张静、王缅、邹仁杰、马懋柔、雷成凤、何晓勤、柏越。

二、资格审查流程

(一)时间: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6日

(二)地点:遂宁市民康医院人事政工科(遂州中路714号  原碧云天大厦6楼)

(三)提供资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规培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等有关学历、专业等内容的证明材料。2016年7月31日前如不能按报名时的要求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请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未按时参加审查者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资格审查相关资料需准备齐全,资料不齐者不予审查;

3、考生提供的审查资料需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