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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的公告
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招聘的
公 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满足我院学科建设与事业发展的需求,经院长办公会、院总支委员会研究并报市民政局批准,我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8名。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照《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专业技术测试与综合能力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岗 位 |
医生(人) |
护士(人) |
药剂 (人) |
检验(人) |
影像 (人) |
合计 (人) |
招聘人数 |
5 |
35 |
3 |
3 |
2 |
48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临床医生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岗位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单位开除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要求
1、医生:
(1)专业: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护士:
(1)专业:护理专业;
(2)学历:全日制大专、中专(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
(3)接受1年及以上精神科专科知识规培并取得结业证,或在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精神病科从事精神科护理工作1年及以上;
3、药剂
(1)专业:药学、生药学、药物化学、药学分析、药物制剂、制药工程;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4、检验
(1)专业:医学检验;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5、影像
(1)专业:医学影像;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供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4月26日24:00截止
(二)、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网址:http://bm.snmhc.org/
(三)、报名流程
登陆网上报名网址,按要求注册,选择报考岗位,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
(四)、咨询电话:人事科 0825-2325057
马莉华 18982569008
唐俊杰 18682500932
五、考核方式
1、护理专业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余各专业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
2、成绩统计
(1)护理专业: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其他专业考生以面试成绩为准,按百分制记分;
(3)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3、考试时间:
(1)护理专业笔试:2016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
(2)医生、药剂、检验、影像专业面试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
(3)护理专业面试时间:2016年4月28日下午13:30—18:00。
4、考试地点:遂宁市广播电视大学(遂宁市船山区盐关街51号)
六、资格审查
拟聘用人员带上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1)本人自荐书;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毕业后如不能按报名时的要求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则取消资格);
(3)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规培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遂宁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http://snmhc.org/)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遂宁市民康医院人事政工科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即终止劳动关系。
3、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3、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仕顺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王 勇 市民康医院院长
成 员:罗建伟 市民政局监察室主任科员
范 红 市民康医院副院长
聂 红 市民康医院副院长
廖晓华 市民康医院副院长
马丛芳 市民康医院工会主席、党办主任
马莉华 市民康医院人事政工科科长
黎 智 市民康医院办公室主任
孙 杰 市民康医院医务科科长
袁洪彬 市民康医院护理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人事政工科,招聘具体工作由人事政工科负责。
十二、本方案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年4月20日